📍 全国 [切换城市]
会员中心 入住商家
👥 会员📰 新闻📝 免费发布
首页哈尔滨注册公司

商业承兑汇票期限规定(总结商业承兑汇票收费标准)

🕐 2026-06-26 02:17 发布📂 注册公司📍 哈尔滨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3011927192
⚠️ 让您提前汇款或者价格明显低于市价的,均有骗子嫌疑,请谨慎对待。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按交易双方约定,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但由购货企业承兑。它的商业承兑汇票有效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付款期限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 个月

二、提示承兑。

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1)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3)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三、责任追究。第一百零五条票据的付款人对见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据,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的,由金融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票据的付款人故意压票,拖延支付,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哈尔滨百家网提醒:【万顺财税(商家会员)】在【哈尔滨 - 注册公司】分类下发布《商业承兑汇票期限规定(总结商业承兑汇票收费标准)》相关信息,信息请自行核查真实性;在哈尔滨 - 注册公司分类下与该万顺财税(商家会员)私下交易请谨慎。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百家网看到的,谢谢!
下一篇:营业外收支是什么科目(教你营业外收入的账务处理)
您可能感兴趣
发布者信息
万顺财税
万顺财税企业
🕐 注册时间:2022-04-28
👤 联系人:张
查看TA的主页 ›
📞 13011927192
信息分类
📞 拨打电话